海城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流程
一、准备申请材料
1、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申请书》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(本人申请的无须提供);
3、营业执照正副本;
4、营业用图章
二、递交申请
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
辖区工商分局、所提出申请
三、受理审查
责任部门:各工商分局、所(5个工作日)
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齐,不予受理,要求整改;
退回: 未整改或当事人;
放弃,退回并说明理由;
四、核准
五、发照
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》
第十八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;
(一)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,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;
(二)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;
(三)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;
(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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