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注册公司所需材料
发布时间:2017/11/25 13:47:19浏览次数:次
1、《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》(主管部门(出资人)盖章)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主管部门(出资人)盖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3、《资金数额证明》(主管部门(出资人)盖章);
4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(主管部门(出资人)出具,加盖公章);
5、主管部门(出资人)主体资格证明;
6、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,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;
7、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;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。
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