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外资企业注销材料
发布时间:2017/11/25 13:57:49浏览次数:次
1、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
2、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(营业期限已满、法院裁定解散、破产的、行政机关责令关闭、吊销营业执照、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);
3、依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;
4、经依法备案、确认的清算报告和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;
5、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;
6、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;
7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。